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和《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17〕57号)文件精神,黄岩区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2019年我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招聘工作采用公开择优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人选。
4、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报名
时间:2019年9月23日-9月30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到黄岩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天元路359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1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黄岩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天元路359号)凭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10月13日,如有更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自主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在面试之前公布。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续聘。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及时解聘。 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有岗位因个人申请、违反工作纪律等原因解除聘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台州市上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1、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9年9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9年9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本公告所指的毕业证书及留学人员须提供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9年9月17日。 3、为维护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照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两证不齐的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6、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在黄岩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黄岩区人力社保局官方微信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电话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