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8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因名额有限,每个县(市、区)人社部门最多推荐1家候选基地,我局将对各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定1家单位进行上报。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对服务基地有一定投入,每年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不少于5万元,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二)基地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三)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与10名以上专家建立良好联系,每年开展专家服务活动不少于10人次,并注重加强示范性成果的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基地建设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和管理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平台。
三、支持政策
(一)省人社厅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定,并向认定的省级基地颁发“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标牌,作为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对于认定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经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请,省人社厅对基地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可以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选派专家赴基地开展帮扶活动。
(三)每年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推荐1—2家基地,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评选。对被确定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国家人社部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适时组织开展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促进观念更新,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家服务基地信息交流,总结交流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健康发展。
四、申报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福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连同申报表电子版一并提交。
(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比如现有专家名册和具体介绍、基地建设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队伍情况的具体文件、基地已有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相关通知及宣传报道材料等。
(三)上述材料请于4月12日前提交至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叶志钦 联系电话:85633128
电子邮箱:jjrc856612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