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9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境外院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提交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广东省粤东西北公费定向生;
7.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8.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般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报考人员一般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专业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一般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可按《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享受生活补贴等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16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联系电话:0663-8724407;联系人:谢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可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未毕业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和三方就业协议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小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通过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的有关材料后,报资格审查小组确定面试对象。有关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663-8724407。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分二部分:一是考生自述其学习工作经历,介绍专业及专长,未来工作设想(时间3分钟)。二是考生自选报考岗位的学科教材内容进行试讲(时间7分钟),试讲过程中应体现板书。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若时间不够则顺延),面试日期如有更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签约对象。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签约对象,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其他要求。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穿(戴)制服或带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建议考生在报名现场、面试考场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公示
揭阳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录取。揭阳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三)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公示有异议或在公示、聘用期间自愿放弃导致岗位拟聘人数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0663-8724407(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2023年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