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要求如下:
(一)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三)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连续驾龄5年以上;(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服从领导管理,熟悉福州市交通路线,能适应出差;(五)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服从局办公室调度安排,负责为机关用车提供服务;(三)负责车辆的日常安全、保养、维护和保洁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车容车貌,节能减耗,车况良好;工作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福州市司法局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一)起始日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8日;(1)报名时间:8:30-12:00,15:00-18:0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2)报名地点: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五里亭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后楼附属楼);(3)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报名表一份、个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若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1寸彩照1张。(三)应聘人员报名后,经面试(含驾驶技能实操),择优录用。咨询报名电话:87827822转分机813(工作时间)。应聘报名人员可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或下载报名表